教育学部学生经费报销指南

本站原创   |    2015-06-15  |   浏览次数: 6,900 views

为规范学部学生经费支出管理,提高学生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华东师范大学财务报销细则》,结合学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指南。本指南主要适用于教育学部学生班费报销以及系所学生活动经费报销。

一、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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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准备经费报销的材料:①活动预算表②活动决算表③发票凭据④收款收据本(仅报销系所学生活动经费时需提供),汇总后报学部学生事务部柳老师处(文附310室,68285)审核。

第二步:填写“支付凭证”,经学生事务部负责人签字后至学部财务办公室虞老师/蔡老师处(文附315室)敲章,领取经费卡。

第三步:带齐所有报销材料(活动预算表、决算表、报销票据、支付凭证、经费卡)至学校财务处报销。

第四步:报销完成后,凭报销回执到学部学生事务部柳老师处备案,并将经费卡、报销回执返还至学部财务办公室虞老师/蔡老师处。

二、报销注意事项

(一) 报销时间

本报销指南主要适用于学生班费报销和系所学生活动经费报销。班费报销,请以系所为单位,指派一人,在每学期开学第三个月的每周四前来学部办理。系所学生活动经费报销,请根据开展活动情况及时前来学部办理报销事务。

(二) 经费范围

学生活动费用于各类学生活动(包括学生党团活动、素质拓展、科技创新、社团活动、志愿者活动、学生会管理、班级管理、评奖评优、毕业迎新等)相关的经费开支。学生活动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用于与学生活动无关的项目,不得用于宴请、旅游性考察费等。具体使用范围如下:

1.宣传、文印类费用,开展学生活动需要的打印、复印、横幅制作、海报制作、办公用品、邮寄费等费用;

2.会务会议类费用,开展学生活动需要的场地费、服装费、道具费、活动器材租用、极少量的餐饮费等费用;

3.专家咨询及劳务类费用,开展学生活动所邀请专家、学者所支付的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费用;

4.通讯、交通类费用,开展学生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一般指市内交通)、固定电话通讯费等;

5.奖品类费用,院系组织的学生评优评奖的奖品费、证书及制作费用等,奖品类费用一般须在专门的学生活动中列支,不得单独报销,奖品单价一般不应超过100元;

6.差旅类费用,一般指学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产生的费用;

7.报刊杂志费用,面向年级或班级全体学生的报刊杂志订阅费用及资料费;

8.开展学生活动必需的其他合理费用。

(三) 票据要求

1.所有学生活动均需事先编制明细预算表,活动结束后,应编制活动决算表。活动预算表和决算表需由各院系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2.经费报销发票应真实、合法、有效,印有“地方税务局监制”、“财政部监制”或“XX财政局监制”,并盖有相符的“发票专用章”或“收据专用章”。客户栏应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并完整填写日期、摘要(内容)、金额(大小写相符)。

教育学部学生经费报销指南

 

教育学部学生事务部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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