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学术导师制正式启动 教育学本科大类培养继续深化

本站原创   |    2021-01-06  |   浏览次数: 3,158 views

2020年12月28日,教育学部本科生导师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培训辅导会召开。教育学部副主任柯政教授、6个本科专业负责人、73名最终确定担任首批大类本科生学术导师的教师、2020级本科大类辅导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教学事务部副主任邵晓虹主持。

会上,教育学部副主任柯政重申了学部本科大类改革的理念及具体内容,重点介绍了学术导师的主要工作职责。教育学部六个本科专业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专业基本情况、人才培养特色、人才培养成果、学生毕业去向等。大类学生辅导员交流了2020级大类学生的基本情况及本学期的学习发展状况。

实施学术导师制是教育学部本科大类改革和提升本科教育质量的内在需要,是本科大类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改革方案,教育学部秉承质量第一、全员参与、增加选择的原则,以取消专业硬性分流作为突破口,带动整个专业教育理念、思维的改变。自2020级新生开始,教育学大类新生实现完全专业自主选择、完全学分制。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制个性化学习计划,通过自由选择课程来实现专业自由选择,在满足其他条件下,只要完成专业培养方案所列的课程要求就可以申请从相关专业毕业。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为了更好地支持学生更合理更理性选择专业和课程,实施了本科生学术导师制度。

学术导师制充分体现了“全员参与”“一流学科建本科”的理念要求。学部发布首批学术导师申报通知后,广大教师踊跃参与,139名专任教师报名申请,其中非本科教学单位报名教师达76名,占报名总数的55%,充分体现了学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热情。根据学部遴选原则,通过先后两轮的学生与导师互选,最终确定73名教师担任教育学部首批大类本科生学术导师。

本科生学术导师制度也充分体现了“三全育人”理念,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等各方面要求的具体落实。根据教育学部制定的《教育学部本科生学术导师制度实施办法》,学术导师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引导学生自主合理地选择专业,指导学生选课;关心学生发展,为学生提供学术支持;积极参与学部组织的有关学生发展的交流活动等。学术导师制度与辅导员制度相互支持配合,构建新型的学生工作体系。对于认真履行职责的学术导师,学部还制定了一系列激励措施,体现在教师职称晋升、绩效考核、教学奖励等多方面。

 

供稿:教学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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